释义 |
一、企业经工商登记,财务制度健全,报税务机关批准,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购用增值税发票。 二、企业经营项目范围,除国家控制的项目外,全部开放。 三、厂房租赁每天0.40~0.50元/平方米。 四、购置厂房600~800元/平方米(含建筑占地面积),产权归购买者所有,土地补偿费每亩8~10万元。 五、来城投资自建厂房者,一次性付清土地补偿费8万元,分期付款每亩10万元,自签约后二年内付清。 六、免收以工补副、以工补农基金。 七、实行财政奖励:增值税按企业所交总额的6%奖励;地方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按企业所交额的75%奖励;分季度兑现,年终时对纳税大户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