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才准许离婚 |
释义 | 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的,只要双方自愿,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离婚程序并审核通过的准予离婚。 (二)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诉讼离婚标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判决准许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