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挪用公款怎么处理,法人有责任吗 |
释义 | 依情况而定。大股东挪用公款,如法人代表并不知情,那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若参与进去,则按照其参与程度承担商业欺诈罪行的程度。并且股东挪用公款的处理,要依据具体的情形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报警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挪用公款的领导什么责任 下属若有挪用公款的行为,领导若知情则应当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公司股东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在国有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应当认定其构成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公司仍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对该股东进行除名等处理,并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三、集资诈骗罪股东有责吗 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企业等单位。如果股东个人犯本罪的,当然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单位犯本罪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若股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当然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若是股东不知情或者不参与本罪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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