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的情形如下: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债务人未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4、抵押人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5、抵押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6、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