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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纪检带走还可能回来吗?
释义
    法律分析: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并摁指印。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监察委由检察院反贪局转隶至纪委,合署办公成立监察委,根据《宪法》的规定监察委是我国法定的监察机关,行使监察职能,对一切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进行监察全覆盖。因此你作为此类人员,应当配合监察委的传唤,根据《监察法》的规定,传唤一般不超过24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六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事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 :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一)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二)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三)有证据证明违反行政纪律,需要给予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进行审理;(四)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二条: 监察机关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的,或者不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告知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部门或者被调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重要、复杂案件的撤销,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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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