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立遗嘱不分楼给二儿子,若二儿子不在场,立遗嘱是否有效? |
释义 | 父母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立遗嘱是老人自己的事情,跟子女无关,老人也不是必须要把遗产全部都分给子女。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1、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3、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4、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老人有三个儿子,二儿子几年前因病去世,现在老人有病需要陪伴,二儿子的孩子有义务善养吗? 一、老人生病了,子女应该共同承担吗1、老人生病了,子女应该共同承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子女由义务在物质上供养老人。子女共同承担的主要是老人生病住院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项目清单,需要老人的子女共同平均分摊,也可以由老人的子女共同协商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二、老人有收入子女还应该给赡养费吗老人有收入子女应该给赡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3、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父母有收入但生活困难的,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人立遗嘱,有五个儿子,没有大儿子怎么办? 未留有遗嘱的老人遗产子女应按下列方式分配:1、未留有遗嘱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老人遗产归受遗赠人;2、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由子女以及老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a和b是夫妻,他们有三个儿子,a不,与b签订协议,将家产交给二儿子,a走后,b遗嘱对遗嘱有用吗? 遗嘱可以由夫妻共同订立。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及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对遗嘱涉及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遗嘱留给儿子,儿子的祖父母不签字放弃不能转让,怎么办? 继承人不可以在遗嘱里写放弃继承权。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继承人无法篡改遗嘱,但当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可以选择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房地产证明书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父亲先去世,没有立遗嘱,母亲后去世,死前立遗嘱,房地产给儿子,遗嘱是书遗嘱,有两个见证人,母亲的遗嘱有效吗?儿子还有一个妹妹,妹妹能分享吗? 立房产遗嘱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但是在继承财产时,公证遗嘱的效力更强。如果不是公证遗嘱,继承人也需要在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该内容由 张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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