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伙合同纠纷的认定原则
释义
    本文介绍了合伙合同纠纷的认定及合伙协议的效力认定。根据纠纷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可以认定合伙协议的有效性。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而制定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合伙协议的效力认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有的情况下合伙协议是有效的,有的情况下则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合伙合同纠纷需要根据纠纷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来进行认定。例如,若关于合伙的特定方面发生纠纷,则属于这类纠纷。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而制定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关于合伙协议的效力认定如下:
    (一)公民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合伙企业法》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应认定合伙协议有效。
    (二)公民之间虽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但当事人均承认订有口头协议或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其订有口头协议,且当事人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可以认定合伙关系成立。
    (三)公民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也无人能够证明订有口头协议,如当事人进行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也可推定为合伙关系成立。
    (四)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本职工作以外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商业性活动的公民,不具有从事合伙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其与他人所订立的合伙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一、合伙人责任有哪些?
    1、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合伙人承担合伙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是以合伙的共有财产向人承担共同债务,然后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的共有财产足以清偿合伙债务,则不发生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这主要是由法律一般对合伙人的出资标的的种类以及出资数额的大小没有限制所决定的。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其责任规则为:
    (1)每个合伙人均对全部合伙债务负清偿责任,合伙债权人一旦要求全部、部分或个别的合伙人清偿,被要求者即有义务予以清偿;
    (2)其清偿行为,对其他合伙人也有清偿的效力;
    (3)若其清偿的债务超过应担份额,则其就超出部分对其他应担合伙人享有追偿权。想要对合伙协议的效力进行准确的认定,那么还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有的情况下合伙协议是有效的,如公民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而在某些情况下则是无效的。
    双方共同出资并且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合伙人签订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发生了合伙人纠纷双方在私下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结语
    合伙合同纠纷的处理需要根据纠纷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来进行认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而制定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合伙协议的效力认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有的情况下合伙协议是有效的,有的情况下则是无效的。如果合伙协议是有效的,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合伙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五条 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八条 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22: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