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履行期限的约定不明怎么办? |
释义 |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履行期限:债务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报酬的日期。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 一、欠债不还起诉时效该如何计算 贷款合同未规定还款时间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自贷款人要求还款之日起三年。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适用最长诉讼期限,自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人民法院不再保护。贷款合同规定还款时间的,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二、公司欠债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公司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公司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和公司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公司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公司主张一次权利,公司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公司主张履行债务,公司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债务履行期限是指什么 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报酬的日期,这在合同中有约定,债务人必须在这个时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一定的宽限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款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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