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债权人需自行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且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债务人五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失。新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的明显不合理行为可被债权人请求撤销。债权人不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