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举证说明自己不服的理由。对于劳动能力认定的结果,关系着对事故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是与受伤职工和所在单位的利益挂钩的,所以可以不服,但是一定要提出证据。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