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按比例缴费的依据。 对公司而言,缴费基数就是公司全部员工的 工资 总额;对个人而言,缴费基数就是个人的月工资。 社保 经办机构在核定参保单位(人)的缴费基数时,统一规定缴费基数在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数的60%-300%之间。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 劳动合同 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