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前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经离婚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以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协议为条件,与人民法院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的,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一方又重新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财产分割协议尚未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双方都有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