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具体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