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民事权利一般在3年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您在还款期满3年多后才找债务人要钱,确实过了诉讼时效,如果他表示不愿偿还,就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要回自己的钱款。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在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义务人履行义务不仅包括实际履行,也包括重新作出承诺。你的同事在借条上注明春节前还清就是一种重新承诺,不得反悔。你可以向债务人讲明道理,要他还钱。如果他坚持不还,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