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买卖一般有什么纠纷? |
释义 | 买卖期房可能有以下纠纷:证件不齐纠纷;房屋的合法性纠纷;交付定金纠纷;房屋面积误差纠纷;房屋质量不符、不合格纠纷;临时加码加价纠纷;延期交房纠纷。 一、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哪些情形下能退房 1、延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不能办理产权证;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6、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7、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 二、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况主要包括什么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况主要包括: 1、房屋延期交付到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后,无法获得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2、开发商开发程序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 5、房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使用; 6、房屋产权不清楚,如有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三、房产交付时有哪些纠纷? 房屋交付时的纠纷如下:一、一般质量问题。二、房屋质量不合格。三、延迟交付房屋。四、配套设施迟延或者交付不能。五、装饰和设备不合约定。六、房屋负担其他权利或产权瑕疵。七、规划、设计变更。八、前期物业纠纷。九、交纳税费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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