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赣州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第三条: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2、《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 第一条:2020年3月至12月,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在此期间,我区参保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已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从失业人员申领之月起计发。 二、赣州失业补助金申领的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接收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 3、失业补助金初审 4、失业补助金复核 5、结果反馈 三、赣州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理的条件 1、在赣州市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在赣州市市本级已参加失业保险但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3、在赣州市市本级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最后参保地须为赣州市市本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