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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基建工地临时性房屋的房产税优惠
释义
    一、关于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
    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房子变得越来越重要,房子不仅仅是我们歇脚的地方,还是我们心灵的寄托。当然,既然买了房子,就需要承担一些责任,比如每年定期缴纳房产税,缴税的时候要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很广,郊区都可以被征收,其征收对象就是房产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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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5: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