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未经他人同意而对其所有物进行加工的,应恢复原状,如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加工人应负赔偿责任。 2、当事人就加工物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应归原物的所有人,但其应就加工劳动给予加工人适当补偿,而如因加工增加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时,加工物可归加工人所有,但其应给原物的所有人以相当补偿。 3、有附属物的财产,附属物随该财产所有权转移而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又不违法的,按约定处理。 (1)当添附行为为善意行为(即添附人在不知了悄可能知原物属他人所有之时所实施的添附行为)时,无论哪一方取得添附物的所有权,受损失一方均只能依不当得利之规定,在受益人所受利益之范围内请求补偿; (2)当添附行为为恶意行为(即添附人在明知原物属他人所有之时所实施的添附行为)时,如添附人取得添附物的所有权,受损失一方可按侵权责任的规定请求赔偿全部损失,如是对方取得添附物的所有权,添附人则只能按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经济补偿。 一、房屋装修合同到期租赁关系如何处理 房屋装修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的处理方式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用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