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事汽车长途客运线路需要根据客运线路跨县、跨省不同来确定,具体相关规定如下: 一、申请从事客运线路经营,应当提出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1.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包车客运管理办法》 第五条 按照经营区域的不同,包车客运分为县内、县际、市际、省际包车客运。 第六条 包车客运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经济高效、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的原则,科学发展,安全第一,促进道路运输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