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公证处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二、公证处属于什么性质 现行公证法没规定公证处的性质,就现在而言,有些公证处是行政单位,有些是事业单位。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一)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二)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三)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四)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五)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三、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 公证费是公证服务证明民事协议、收养关系、事实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的费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以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波动范围内,确定本区域的详细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财产继承、捐赠、遗赠证明的,按照收益20万元以下的1.2%;超过20万元但50万元以下的,按1.2%收取公证费;超过50万元但500万元以下的,按0.8%收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0.5%;超过1000万元的为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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