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如何开具用户口本? |
释义 | 集体户口的结婚登记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集体户口原件、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和集体户口中当事人页,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再进行婚姻登记。集体户口在补领、换领身份证时需要持本人户口卡、集体户首页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同时,集体户口也可以被单位借出当事人的户口卡、集体户首页进行办理。 法律分析 集体户口的,只需要提供户口卡首页和当事人的户口卡页即可(效力与户口本同等)。首先,带着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其次,再带着上述证件及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出具加盖印章的介绍信,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借”出当事人的户口卡及集体户口卡首页即可。 一、结婚登记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吗 集体户口包括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和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想要领取结婚证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集体户口原件、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和集体户口中当事人页,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再进行婚姻登记即可。 二、集体户口补办身份证 集体户口在补领、换领身份证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 1,须持本人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2,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 3,到户口所在的单位的人才市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借出当事人的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即可办理。 结语 集体户口的办理需要携带相应的证件和证明,如身份证、户口卡首页、集体户口首页等。对于集体户口的结婚登记,需要提供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和当事人页。集体户口在补领、换领身份证时,也需要持本人户口卡、集体户首页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人才市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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