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书面催款单(注明好日期),一边搜集书面材料证据;一边先协商看是否有其他缓解措施,协商无果就要 果断走司法途径。建议可以与甲方协商先行走借款方式支付一些款项或者获得一些价值相当的固定资产抵债来套现一些款项,解决自己的资金压力。建议以借款方式预支一部分资金或者在原来约定的进度款额度上申请多次小批量支付,缓解双方的压力。如果超出期限还是未付,那就果断走司法途径。上面说的仅仅是问题发生才去解决,实质上是被动的应对之策。而从承包方的角度来说,是要彻底的预防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是即使这样的事情发生,可以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在此,建议在最初的投标前就预判好资金回款的周期导致成本增加的情形。另外,对于拖欠而导致的甲方违约罚则在合同中就要明确,比如利息,一旦对簿公堂,这些损失争取回来的都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