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收费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在处理民事方面纠纷的时候,实施的是一审两审终审制度,但是对于二审的法院判决不满意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再审,并且再审的话委托律师还需要收费。 一、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XX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等五项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经研究,本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 (一)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 代理民事离婚案件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 (1)离婚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3)重大、疑难、复杂离婚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离婚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4)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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