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但在父母名下有证据怎么办? |
释义 | 他人欠款不还但钱在父母名下,而债权人没有证据的,债权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债权人和其诉讼代理人可以依法收集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一、欠的钱怎么才能要回来 欠的钱要不回来,可以委托律师法院起诉追讨。 起诉前的准备工作如下: (1)注意证据的收集 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 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诉讼时效不应忽视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此类纠纷的时效一般为2年。具体时效的起算一般以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建议债权人不要盲目起诉,应当寻找专业人士采取补救措施,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债协议等等。 二、起诉之前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三、民事诉讼控方举证原则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控方举证原则是,控方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请法院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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