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危险驾驶行为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因驾驶人违法行为行为危及公共安全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责任主要由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驾驶者承担,但如果被害人的主观行为也对造成事故有一定作用,也会对责任划分造成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驾驶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记12分,并处2千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因饮酒、服用毒品、嗜好性药品或者疲劳驾驶,影响安全驾驶的;(二)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到驾驶证准考核标准或者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的;(三)违法占用、改变、破坏道路交通设施或者交通安全设施,但情节不够恶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