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社保会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吗 |
释义 | 学生交过社保后一般不视为应届毕业生,根据国家明确规定,在拿到毕业证书后缴纳社保就自动丧失应届毕业生身份,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拿到毕业证书前签订三方协议但还未提取档案的学生,仍旧视为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这点大家都已经清楚,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 具体分析如下: 毕业生有2到3年的择业期,在这个期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为应届毕业生。缴纳社保通常是要挂靠就业单位的,这就意味着毕业生会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落实就业了,缴纳社保后是存有社保缴纳记录,这种情况下,就已将丧失应届毕业生身份了。 一、应届毕业生的特征一、即将签订三方协议 1、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2、签订三方作为学校统计就业率的证明,很多学校在考生可以签订三方的时候就会开始督促学生赶紧签订。所以很多毕业生都会面临着学校的催促。 二、没有社保缴纳记录 在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后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会缴纳社保,存有社保记录。 三、持有报到证 报到证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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