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二次报销需要的手续:1、参合住院病人或者户口簿;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3、出院证明;4、医药费收据;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二次报销流程:1、申请受理2、受理机构3、申请结果4、费用核算5、费用兑付二次报销申请条件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