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预备的构成特征有: 1、主观上为了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包括预备行为没有完成,因而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如果行为人自动放弃预备行为或者自动不着手实行犯罪,则不成立犯罪预备,而成立犯罪中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