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 贵阳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条件:在贵阳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自愿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的。 办理流程: 第一步: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资料; 第二步:审批机关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根据情况并逐级反馈至上级公安机关; 第三步: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第四步:领取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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