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导致受伤者无钱赔偿时该怎么办? |
释义 | 无论何时发现他的财产,都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其恢复执行能力后再继续执行;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行为会受到司法拘留或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的处罚;经营者或行为人在赔偿责任上有补充责任,但限于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金额取决于肇事方投保的车辆险种和保险金额,双方应协商并签订正式和解协议保护受害方权益。 法律分析 任何时候发现他的财产都可要求强制执行。 首先,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予执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 第三,对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 第四,不要担心,这种情况就好像银行的死账坏账,但是,只要他有劳动能力,就可以追究其履行法律文书。 补充赔偿责任 一是顺位的补充,即首先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不能确定谁是直接责任人时,才由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实体的补充,即补足差额。但必须注意的是,经营者或行为人在实体上的补充赔偿责任有一个重要的限制,即他只能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经营者或行为人的补充赔偿责任的总额,不是以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总额为限,而是根据其自己行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总额为限。两者可能一致,如经营者或行为人如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损害结果根本就不会发生的情形,经营者或行为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与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完全一致。但许多情形下,经营者或行为人的赔偿责任范围要小于直接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范围。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在最大的程度能取得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理赔多少谁肇事方与受害方谁说了都不算,取决于当初肇事方投保的车辆险种及保险金额等。数额方面双方可以一起去保险公司初步计算一下。如果肇事方已与受害方达成了方案,那么建议在以后签订的正式和解协议里,可以加上两条: 1、由肇事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将全部的保险赔偿款项直接支付到受害方的指定账户上。 2、进入保险理赔程序后,肇事方应全力办理(否则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受害方予以全力配合。这样方能最大程度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结语 无论何时发现他的财产都可要求强制执行。对于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执行的情况,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时恢复执行。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行为可能导致司法拘留或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请放心,就像银行的坏账一样,只要他有劳动能力,就可追究其履行法律文书。补充赔偿责任有顺位和实体两种,经营者或行为人在实体上的补充赔偿责任有限制,只能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项目包括多种费用,数额取决于肇事方投保的险种和金额。建议在和解协议中加入肇事方直接支付赔偿款项的委托书,并全力配合保险理赔程序以保护受害方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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