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调解后工资可以要回吗 |
释义 | 劳动局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劳动者可以把工资要回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为拖欠工资引起劳动争议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讨要工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一、劳动局投诉几天处理 到劳动局投诉的,劳动局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当场受理。受理后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时间为十五日。调解不成的,劳动者要求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工伤赔偿协议双方协商私下签订是否有效 职工在工伤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双方意愿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经调解员签字盖调解组织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应,私下签订的赔偿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应。参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三、劳动仲裁期间,可以办理离职证明吗 仲裁期间,可以办理离职证明。劳动者仲裁之后根据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如果判决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劳动双方持续履行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仲裁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规定的别的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2、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3、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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