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注销个体营业执照去哪个部门?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注销营业执照可以到原先登记的辖区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应有: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4.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代办的话需要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第三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市场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定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和系统建设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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