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的刑期该如何计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监管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的原因是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属于剥夺自由,监管只限制自由。 此外,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限应当计入执行期限,但超过许可的期限不计入执行期限;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地区的罪犯,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限。 扣除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件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批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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