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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正义的征途——法学博士后的诉讼手记(87)
释义
    【我的讼No.21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刑案
    当事人在一家国企上班,任外省分公司物资部副经理,一些想跟这家公司做生意的人便想方设法给他塞钱,他拒绝了大部分,但也收了20万左右,包括现金和电脑之类的。后来,他跟女友闹掰,被女友举报至单位纪委,事发。
    不过,他并不是办案机关的主要目标,他的上司才是,因此,单位也不想刻意整他,只想给他一点教训。他被刑拘之后,叫家人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纪委领导遂申请取保并愿意作保证人,办案机关同意取保。他的领导则一直被关押,后面听说还陆续抓了几个人,一时间,整个分公司都人心惶惶。
    按照当时刑法的规定,受贿10万元以上就应该判刑10年,当事人虽然被取保,还是非常紧张,担心法院会判他坐很久的牢。依照我的经验,一般来说,已经同意取保的,缓刑的概率会比较高,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也有取保后被判实刑的案例,更何况按他的犯罪金额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所以我也不能给他承诺什么,只说尽力而为。
    没想到的是,这个案子在管辖的问题上争执了很久。检察院起诉至法院,但是法院自认为没有管辖权,将案件退回,检察院再将向法院移送案件,法院才接收了这个案子。这样一来,就拖了两年多时间,而恰好就在开庭前不久,最高院最高检联合出台了贿赂案件的司法解释,大幅提高该罪犯罪数额标准,我心想这个案子应该会判缓刑了。
    果不其然,法院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不过,后来刑刑的执行又碰到了头疼的问题,他身份证地址是贵州的,工作地在四川一个地级市,房子又买在成都,如果去身份证所执行缓刑,工作也没法做,后来经过许多沟通,想了一些办法,才搞定此事。
    在工作当中,难免会碰到这样哪样的诱惑,像他这样的关键岗位,尤其如此,因此,坚持原则,不触犯法律,就显得特别重要。也许你收很多次钱都没事,但是只要一次出事,后果就是你不能承受的。当然,不要得罪女朋友,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
    作者:周晓明,经济法博士,法学博士后,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争议解决、计算机及数据、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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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22: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