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如何确定归属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旨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与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需要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注意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从共同财产中扣除,而夫妻财产约定制优于法定财产制。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注意什么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我们还应当注意: (一)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原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6条已不再适用,即“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条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情况,但民法典的精神却是主张婚前个人财产就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二)从财务角度说,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负数反映,应当计算时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或者分项计算再作分割。 (三)特殊情况:如果夫妻曾经书面约定:哪些财产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算作是个人财产,分别归谁所有。那么约定优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协议内容为准,不依法律来确定。这就是夫妻财产约定制优于法定财产制的内容。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即在日常生活需要下可以个人决定,而涉及重要处理决定时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注意民法典对婚前个人财产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扣除,以及夫妻财产约定制的适用。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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