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罗翔的解答可以知道,上述两名司机在庭审中当庭认罪认罚,大概率是没有上诉的,但如果他们上诉了,且二审也还没有审理终结,那么根据最新发布的相关《通知》,他们就应该被立即释放。然而一审判决已经生效,那么《通知》相关的除罪规定也就跟他们没有关系了,这也就意味着这二人仍旧是要在监狱服刑的。罗翔指出,在这些案件中涉及到了既判力和溯及力的关系问题。 折衷立场有一定合理性 罗翔认为,折衷立场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因为刑法既要惩罚犯罪,但也要保障人权,此外,既然新法认定服刑人原本的社会以及人身危害性已经消除,那么对他们原本的惩罚依据也已经随之消失,更何况行刑本来也具有一定成本。不过刑法的修改也不是一朝一夕,而对于上述那两个司机,目前司法机关能够做的也只有帮助他们积极地寻求减刑以及假释的机会。 法律是刚性的,但也有着柔软的一面,在能够惩处罪犯的同时,也应该最大程度地慰藉被误伤的心灵,给人们带来对正义以及良善的盼望。随着《通知》的出炉,那些原本因为违反原先规定还处于羁押状态的将被释放,但已经认罪的,那就没办法了,不过能够适当争取减刑或者是假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