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分配比例未确定怎么办? |
释义 |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双方在一起没确定遗产分配比例怎么办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分配比例在原则上按照“同一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相等”的原则。但是也可以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份额上不均等。继承开始后分配遗产时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配:第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第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第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第四、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五、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遗产继承的分配比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配偶去世分配遗产分配比例 配偶去世在分配遗产前要先分割夫妻财产将作为去世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首先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其次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每人按人头平均分配。 最后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适当多分。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什么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遵循的原则是: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那么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如何规定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该内容由 周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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