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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事人在法院离婚中确有哪些权利,有哪些义务
释义
    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3.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5.有辩论的权利。
    6.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
    7.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
    8.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10.有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1.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
    12.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13.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
    1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义务:
    1.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地行使诉讼权。
    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3.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包括离婚与否,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怎样抚养等负有举证责任。
    4.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一、民事权利的诉讼有哪些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进行辩论的权利。
    5、请求调解的权利。
    6、自行和解的权利。
    7、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
    8、申请再审的权利。
    9、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0、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11、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退的权利。
    1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二、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诉讼中的权利有哪些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诉讼中的权利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查阅与案件有关材料、复制与案件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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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1: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