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要怎么才能阻止撤销 |
释义 |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要才能阻止撤销: 1、抓紧过户或加名; 2、明确约定放弃任意撤销权; 3、进行赠与公证。 一、任意撤销权含义是什么,行使条件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如下: 1.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终止也得基于哪些事由?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三、赠与儿女的房子,可以直接回原房产权吗 需要视情况来看。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权利归属因登记的转移而转移。1、如果赠与子女房产未过户,房产是可以收回的。2、房产未过户但已公证的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3、赠与后,房产发生权利转换,撤销赠与基本不可能,但三种情况可以: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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