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选拔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选拔的对象主要是在科学研究、教育、卫生、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工作岗位上以及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对退离休后又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考虑。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满足相关条件。 法律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是省内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特别是对开发云南资源优势,推进科技、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2.在技术上有发明创造或通过技术革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紧密结合实际,取得有创见性、开拓性的重要科研成果,对推进改革、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为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4.长期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造诣较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教书育人成绩卓著,为省内同行所公认。 5.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新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改造中有较大突破,推动了我省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在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中,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较高,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一定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其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7.自愿到边疆、基层、农村提供技术服务,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或在承包、租赁、领办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8.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显著,有较高的威望,是某一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9.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为发展我省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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