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2.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3.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4.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