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口头商量好的但是房主不认账怎么办? |
释义 | 双方口头商量好的但是房主不认账房客可以通过收集口头合同订立过程中和履行过程中的文书、资料、来往函件等证据材料,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的存在、合同的约定以及履行情况等,携带相关证据材料依法提起仲裁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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