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被驳回,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
释义 | 在法律上,被驳回取保候审申请后,仍然可以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再次提出申请。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均可以向办理单位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的批准决定权在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被驳回取保候审申请后,仍然可以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再次提出申请。 一、刑事案件什么时候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均可以向办理单位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办理取保候审谁批准 若普通刑事案件处在侦查阶段的,由公安机关批准;若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取保候审的,则由检察机关批准; 若案件在审判程序,需要取保候审的,则应由法院批准决定。因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均有取保候审的批准决定权。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之后检察院不起诉是否就没事了 这种情况还是需要进一步等待结果。 取保候审,是等候审判。取保候审一般都是处于立案侦查阶段,现在还是嫌疑人身份。如果公安局最终觉得不立案或者立案后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决定不起诉,那就没事了。所以目前还要等一等结果。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结语 被驳回取保候审申请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应放弃申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都可以向办理单位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均有取保候审的批准决定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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