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项目管理分类有: 1、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的总组织者); 2、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3、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4、供货方的项目管理; 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6、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 1、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3、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4、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6、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