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缓释放需要核准吗 |
释义 | 死缓需要核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一、死刑和死缓二者有什么区别 死刑与死缓的区别: 1、死缓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而是一种与死刑立即执行相对应的死刑执行制度,死刑是一种刑罚制度,应当判处死刑,不得立即执行; 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的,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核实属实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3、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死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死缓是对罪行足够死刑者,在判处死刑的同时给与2年的缓期。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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