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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遗嘱见证程序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释义
    遗嘱见证程序包括:与委托人签协议、审查遗嘱、作调查笔录、见立遗嘱人并做笔录、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回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给委托人,另外两份备案于律师所。遗嘱见证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其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作调查笔录;
    4、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给委托人,另外两份备案于律师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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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