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处罚如何处理? |
释义 | 租赁住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处罚方式如下: (1)租赁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租赁住宅,命令期限内再次办理手续,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处罚月租金5倍以下的罚款 (2)租赁人未履行治安责任,租赁人利用租赁住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违法犯罪嫌疑,不报告,或者发生事件,处罚月租金3倍以下的罚款 (3)租赁人未履行治安责任,租赁人利用租赁住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报告,或者发生事件,租赁事故,可以停止租赁事故,停止租赁住宅的违法犯罪 (六)租赁或租赁公司违反规定的,按本规定第九条由县(市)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局处罚,同时对公司主管负责人或直接负责人处以月薪两倍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受罚者和公司不服根据本规定的处罚决定,可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相关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处罚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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