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第三胎男方能否报销生育保险? |
释义 | 男女双方都可以报销生育保险,但比例和项目有所不同。根据相关法律,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难产和多胞胎的产假会有相应增加。职工应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费用,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分析 可以报销的。生育保险男女双方都是可以报销的。只是报销的比例和能够享受的项目不同而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结语 生育保险男女双方都可报销,报销比例和项目有所区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的产假为15天或42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3条,职工应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费用,职工无需缴纳。已缴纳费用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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