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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河南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释义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参保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并明确由单位支付所需资金。
    法律分析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4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调整为按照其参保地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3个月的标准发给;在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取待遇的,按照上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3个月的标准发给。抚恤金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年限确定,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后24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应当参加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拓展延伸
    河南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申请和支付?
    河南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申请和支付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职工身份证明、丧葬费用发票、抚恤金申请表等。然后,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社会保险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按照规定的方式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一般来说,丧葬费会直接支付给丧葬费用的承担者,而抚恤金则会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领取的方式支付给申请人。申请和支付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并正确领取相应的费用。
    结语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4号)文件,明确了参保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调整标准。申请和支付过程中,请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准备齐全的材料并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社会保险部门进行审核。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并正确领取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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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