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屋期间产生的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1、租期及押金纠纷。 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 一、办理个人房屋租赁承租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需要注意: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约定好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租金的期限、支付方式。5.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表现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表现有;(一)租金违约纠纷(二)损害赔偿纠纷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三)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四)转租纠纷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然而这方面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有的是层层转租,主体混乱;有的是转租期限远远超过原承租期限,造成连环纠纷;有的甚至收取转租费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未经同意的转租眼开眼闭,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这种做法到头来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五)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一般情况下是住户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变原议定好的用途,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和甚至威胁到户主的人身安全,而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了许多纠纷。(六)单面解除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出于无奈,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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